建设项目竣工及调试公示
根据环境保护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,第十一条“(一)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,公开竣工日期;(二)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,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。”
江苏大丰华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种子加工中心建设项目(一二期工程),位于大丰区大丰港华丰农场内华丰公司五排十号老农机站地段,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已于2014年竣工,并于2015年6月开始试生产。
根据要求,我公司在试运行期间认真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,现公司计划于2018年7月起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,特此公示。
江苏大丰华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
2018年7月